为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对现行发展规划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我区发布的1件规范性文件,具体通知如下:废止《鹤岗市工农区2023-2025年食品及医药产业发展规划(鹤工农政规[2023】2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为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对现行发展规划进行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我区发布的1件规范性文件,具体通知如下:废止《鹤岗市工农区2023-2025年食品及医药产业发展规划(鹤工农政规[2023】2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