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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工农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调整各级河长的公告

日期:2026-05-21 来源:来源

鹤工河办字[2026]1号

鹤岗市工农区河长制办公室

关于调整各级河长的公告

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工农区各级河长及小微水体河长调整如下:

区级总河长:   姜明珠 区委书记

         刘长青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区级河段长:   陆书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吕 杨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区河长办主任:  吕 杨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事处级河长:  贺慧敏 新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杨化名 团结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贾 波 红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社区级河长:   王 莹 胜利社区主任

         于 艳 欣虹社区主任

         李 欣 双鹤社区主任

         孙 乔 利民社区主任

         葛 兰 铁路村社区主任

         于 萍 先锋社区主任

         徐 锐 黄金社区主任

原纺织厂院内鱼池(小微水体)三级河长名单如下:

区级河长:    吕 杨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事处级河长:  贺慧敏 新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社区级河长:   李 欣 双鹤社区主任

工农区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468-3340019

附件:1.工农区域内河流各级河长名单

鹤岗市工农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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