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公正评估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工作成效,规范服务站运营管理,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第三方评估机构,承担我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年末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对象
工农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
二、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重点围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基础建设情况:服务站场地设施配置、人员队伍建设、管理制度健全性、经费使用合规性等;
2.服务开展情况:康复训练、心理疏导、社会交往、家属支持等服务的覆盖面、规范性和专业性;
3.工作成效情况: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效果、病情稳定程度、社会功能提升程度等;
4.满意度评价情况:将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对服务站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的满意度纳入核心考核内容,满意度评价不低于95%。
三、评估周期
本次评估周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0日
四、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开展社会服务评估、康复服务评估等相关工作的专业能力,拥有一支熟悉精神卫生康复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如心理学、社会学、医学等)的评估团队,团队核心成员需有2年以上相关领域评估工作经验;
3.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具备完善的评估工作流程、质量控制体系和保密制度,能够严格遵守评估工作纪律,保障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机构简介(含组织架构、专业团队配置、相关工作业绩等);
4.专业团队成员资质证明(学历证书、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6.评估工作方案(含评估指标细化、评估方法、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质量控制措施、满意度评价实施细则等)。
六、报名及遴选流程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4日—8日
2.报名方式:报名机构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密封后提交至鹤岗市工农区民政局(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北红旗路秉德街13号,联系电话:0468-3357636)。
3.材料审核:主办方将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机构将进入遴选环节。
4.遴选评审:主办方将组织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机构进行评审,重点评审机构资质、专业能力、工作方案、报价合理性等内容,确定中选机构。
5.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在我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与中选机构签订评估服务合同;公示有异议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机构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主办方合作黑名单。
2.主办方将为中选机构提供评估所需的基础资料,中选机构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评估过程中获取的精神障碍患者个人信息、服务站工作信息等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其他用途,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中选机构需按照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主办方的监督指导,及时反馈评估进展情况,确保评估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4.本次招募工作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报名机构因报名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5.本公告由鹤岗市工农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鹤岗市工农区民政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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