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鹤岗市工农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有关要求,现将“岗位二”笔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11月22日9:00-10:30
考试地点:鹤岗市工农区东方红小学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11月21日上午8:30至11:00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到工农区政府107室领取准考证。
三、相关要求
1.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的右上方,备工作人员核查。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
3.考生应考时,请自行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碳素笔或钢笔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考生答题须按规定使用黑色字迹碳素笔或钢笔,严禁使用涂改带(液),字迹要清楚、工整,填写正确。用其它颜色的笔书写的答卷按零分处理,未在规定部位书写的答案无效。
4.考生接到试卷后,应当先检查页码,确认无误后,再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姓名等个人信息,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违纪处理。
5.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开考后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结束铃声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并允许后,方可离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6.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试题字迹不清楚或试卷分发错误,可举手询问。
7.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考场。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应考人员通过夹带资料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8.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安静,场内禁止吸烟、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他人答案,考生应当尊重考场工作人员,接受考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考场工作人员。
9.考生如有特殊情况,中途需离开考场的,应当经监考人员允许并由考场工作人员专人陪同往返,除本考点主考、本考场监考巡视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笔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报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信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招聘相关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通知由工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若在招聘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将及时在工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补充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附件:工农区公益性岗位笔试名单
鹤岗市工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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