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2025070700000001 | 来信日期 | 2025-07-06 10:02:25 |
| 来信内容 | 请问天水湖公园的露营地的帐篷平台什么时候开始预约呀,如何预约,使用时有哪些要求? | ||
| 回复单位 | 鹤岗市工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办理时间 | 2025-07-07 16:15:35 |
| 答复内容 |
您好,感谢您的咨询,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天水湖公园露营区于2025年7月8日开放,预约方式可关注微信鹤岗市工农区视频号及抖音今日工农,有发布预约平台二维码及预约操作视频。 露营地使用规定 (一)预约与登记 露营者需提前一天通过指定的线上平台进行预约,填写个人实名信息。预约成功后露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露营地,并向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二)露营时间 公共露营地开放时间为每日(上午9时一晚9时),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露营地。露营者应在规定时间内离开露营地,不得超时逗留、不得露宿。 (三)露营区域 露营者应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露营,不得擅自占用其他区域或破坏露营地内的设施和植被。每个露营点的露营面积不得超过露营平台范围。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垃圾处理 露营者应自带垃圾袋,将生活垃圾和熄灭的炭火残留物分类收集,并投放到露营地指定的生活垃圾点及炭火收集铁箱内。禁止随意丢弃垃圾、倾倒污水。露营结束后,露营者应自行清理露营区域内的垃圾,确保露营地环境整洁。 (二)公共设施使用 露营者应爱护露营地内的公共设施(平台、帐篷、围栏等),不得损坏或破坏。使用公共设施后,应及时清理干净,保持设施的清洁卫生。 (三)环保、安全要求 1.露营者不得在露营地内砍伐树木、采摘花草等。 2.露营者禁止在露营地吸烟,禁止使用柴火、煤气罐、卡式炉等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方使用管理规定 (一)禁止转租 公共露营地仅供露营者个人或团队使用,禁止任何第三方将露营地转租用于商业目的或其他盈利性活动。如发现第三方存在转租行为,将立即取消其露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商业活动限制 未经工农区天水湖公园管理中心书面批准,任何第三方不得在露营地内开展商业宣传、销售、表演等商业活动。如需在露营地内举办非商业性的公益活动,应提前1天向工农区天水湖公园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监督与处罚 1.工农区天水湖公园管理中心将安排专人对露营地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露营者遵守本办法的规定。露营者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2.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露营者,管理人员将进行口头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3.对于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露营者,公园管理中心将取消其一个月内申请露营资格,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对于因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露营地设施损坏、环境污染或其他损失的,露营者按原价赔偿。 5.天水湖园内露营区域禁止实施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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