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确保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与监督条例》和《鹤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的通知》(鹤司通[2019]18号)要求,经依法审核,现将2020年新增部门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工农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工农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0
主办单位: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468-3357648
联系地址:鹤岗市工农区育才路48号
官方网址:www.hg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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