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财务报销相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15
鹤工农政办发〔2020〕3号 各街工委(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办,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对我区的影响,切实兜牢“五保”支出底线,结合我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难日子”思想以及便于各部门及时了解报销所需附件和流程等,现就财务报销相关工作事项,作出如下通知。 一、禁止类 主要包括不出台新增津贴补贴和奖金政策;不增加编外人员和经费;不新建办公用房和场馆;不举办、参与和赞助各类节会庆典;不新购公务用车;不安排设备购置更新;不得租用办公用房等。 二、限制类 主要包括控制和压缩会议、培训、差旅等公用经费性质的非重点、非刚性支出。 1.会议费、培训费、国(境)内差旅费压减50%。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哈尔滨公出必须入住兴鹤商务酒店,因兴鹤商务酒店客满而不能入住时,兴鹤商务酒店需对公出人员提供转移住宿证明,因无故不在兴鹤商务酒店入住所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2.严控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40%,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制度;公务接待费压减60%,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接待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 3.办公用房维修费压减40%。 4.印刷费、办公用品购置费、耗材费压减30%。 5.水电费压减15%。 三、财务报销付款流程和所需附件等事项 (一)付款流程 1.发票签字齐全。 财政请款签字:经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党政办主任→常务区长 专项款签字:经手人→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 合同、采购单、请款单等其他附件票据签字齐全。 经办人员需将采购单、请款单(若是固定资产还会有接收单)送至财政局审批,同时询问财政拨款日期,于拨款日期当天下午将发票等附件送到财务室516,财务室不提前接收相关票据。 (二)报销各项费用需准备的附件 1.宣传、图版、条幅、印刷费类。发票不得出现广告费字样。发票签字齐全;提供佐证样本;提供采购单、请款单。 2.物业费、劳务费、维修款类。发票签字齐全;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提供采购单、请款单;大型招标工程款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结算书。 3.固定资产类。发票签字齐全;提供接收单、采购单、请款单。 4.办公用品、耗材费类。发票签字齐全(遇到发票上写详见销货清单、明细,必须要有明细单);提供采购单、请款单。 5.租赁费。发票签字齐全;提供租赁协议原件;提供采购单、请款单。 (三)报销差旅费手续 1.准备出差文件、因公出差登记表(人社局领取)。 2.出差报销费用需刷公务卡,同时留存刷卡小票,或提供刷卡时间、金额。提供公务卡卡号。 3.出差报销相关票据送至财务室审核、核算。 到财政局请款,差旅费报销单、请款单领导审批,领导审批后履行付款流程。 (四)其他报销注意事项 1.固定资产接收单、采购单、请款单。 需到区财政领取并填写。均为三联单,财政局一份、财务室一份、经办部门自行留存一份。 固定资产接收单由经办部门自行填写、签章即可。 采购单、请款单填完需经领导审批后送到财政局。 每笔费用合同等附件经办部门必须自行留存复印件、方便各部门日常查找。 工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