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现对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鹤岗市工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 序号 | 中心地理坐标 | 所处乡镇 | 与邻近村屯相对位置 | 面积(公顷) |
| 1 | 47°17′28.163"E130°14′4.345"N | 红旗街道 | 位于蔬园乡裕民村西117米处 | 10.2 |
投诉举报电话:0468-3340019
工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01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条和《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现对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鹤岗市工农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表
| 序号 | 中心地理坐标 | 所处乡镇 | 与邻近村屯相对位置 | 面积(公顷) |
| 1 | 47°17′28.163"E130°14′4.345"N | 红旗街道 | 位于蔬园乡裕民村西117米处 | 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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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