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工河办字[2025]1号
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工农区各级河长及小微水体河长调整如下:
区级总河长: 宋彦俊 区委书记
姜明珠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区级河段长: 陆书明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吕 杨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区河长办主任: 吕 杨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事处级河长: 贺慧敏 新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杨赫鹏 团结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贾 波 红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社区级河长: 王 莹 胜利社区主任
于 艳 欣虹社区主任
李 欣 双鹤社区主任
孙 乔 利民社区主任
葛 兰 铁路村社区主任
于 萍 先锋社区主任
徐 锐 黄金社区主任
原纺织厂院内鱼池(小微水体)三级河长名单如下:
区级河长: 吕 杨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办事处级河长: 贺慧敏 新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社区级河长: 李 欣 双鹤社区主任
工农区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468-3340019
鹤岗市工农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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