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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工农区2025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日期:2025-09-29 来源:来源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鹤岗市工农区结合用人需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2名。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工农区各基层服务窗口,主要从事公共服务相关工作,聘期3年,到期后自动解聘。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鹤岗市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9月29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能运用办公软件、综合能力强、善于沟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已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和实现稳定就业的人员;

2)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ggn.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首页和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小程序查询(电子营业执照、个人社保参保证明、全国住房公积金)复印件;《鹤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需到社区认定);《鹤岗市工农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至10月1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鹤岗市工农区政府一楼会议室

2.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需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录用方式:根据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录用方式:

1)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计划人数,则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作为拟聘用人员;

2)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人数,则采取笔试方式,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则报考者名次按学历(本科统招全日制及以上、本科非全日制、专科统招全日制、专科非全日制)、政治面貌、技术职称等类别依次排列,若仍一致,则进行加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工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

4.体检:

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如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则依次递补。

5.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在鹤岗市工农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并报市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备案。
     三、补贴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每月补贴标准为1850元,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岗位补贴和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通过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主动放弃,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相关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五、相关要求

本公告只对本次招聘有效,相关内容由工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咨询电话:0468-3350931

附件1:工农区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附件2:报考人员承诺书

附件3:鹤岗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

工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农区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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