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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鹤岗市文竹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延续及调整办学内容的公示

日期:2025-07-08 来源:来源

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和《黑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工农区人社局组织专家通过资料审核、现场评估,鹤岗市文竹职业培训学校申请的办学许可延续,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设置标准,经研究同意准予延续。由原来的办学内容:初级美容师、美发师、育婴员、保健按摩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调整为美发师、保健按摩师、中式面点师。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工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联系人:齐颖

联系电话:0468-8969596

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鹤岗市工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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